机构设置
2014年3月5日,经商洛学院2014年第3次党委会研究决定,下发《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关于部分内设机构改革及其相关事项的通知》,成立发展规划与合作交流处,正处级建制,下设综合办公室、外事办公室2个正科级机构。
2015年11月4日,根据商院党[2015]31号《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关于部分管理机构调整的通知》,发展规划与合作交流处下设的综合办公室更名为综合业务科、外事办公室更名为外事(港、澳、台)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根据商院党[2017]19号《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商洛学院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发展规划与合作交流处分为发展规划处·学科办公室、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个处室。其中。发展规划处·学科办公室,正处级建制,下设发展规划科和学科办公室2个正科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