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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西北大学•商洛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生示范工作站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8-03-14 08:52  

各有关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17年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名单>的通知》(陕教〔2017〕498号),我校与西北大学联合申报的“西北大学•商洛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以下简称示范站)获批准,生物学、生态学、中药学三个学科成功进站。为了加强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与西北大学协商后,决定遴选若干名导师参与西北大学生科院硕士生培养工作,现将我校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生物学、生态学、中药学等相关学科符合条件的在校教师。

二、遴选程序

1、各有关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广泛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 (见附件1,2),并提交至学院指定负责人。填表时请研读《西北大学硕士学术/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见附件4,5)和《生科院导师遴选和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见附件6),科研成果计算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各学院对申请教师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将汇总表(附件3)和申请表(包括证明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科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延永OA邮箱。

三、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6日前,各有关学院完成导师材料收集和审查工作,并于12:00前报送至学科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将该通知传达给本学院教师,按学校要求认真做好本次导师遴选工作。

2、请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对照自身条件选择填写不同类型的导师申请表(也可同时申报),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五、相关附件(相关附件表格下载见OA)

1、《西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

2、《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

3、《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上报汇总表》

4、《西北大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

5、《西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

6、《生科院导师遴选和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

 

 

 

学科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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