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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1-05 10:44  

各相关学院:

根据《商洛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级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9年新招收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程序

1.学院初审

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或导师按照《商洛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向所在学院提供材料供学院初审,审核合格后由学院于11月14日前统一报送至学科办公室。

2.学科办公室审查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导师的聘书或文件;

(2)双方学校联合培养协议;

(3)学院函(双方学院),说明导师情况;

(4)入学当年招生简章。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本部门相关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报工作有很强的原则性,各单位需按照《商洛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做好初审工作。

(3)未尽事宜,请与学科办联系。

附件:2019年 学院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名单

学科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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