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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制)订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确定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的通知
时间:2025-03-17 16:34

商院学科[2025]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提升教育质量,推动内涵发展,主动适应新时代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确保学校2025年9月份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学校决定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和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确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着眼于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和区域经济社会需求,重点突出课程育人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工学融通为途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研究生培养模式。

   二、工作对象

2026年拟招生的专业硕士学位点,具体分工如下。

学位点

分工

教育(0450

数计学院牵头、人文学院配合

材料与化工(0856

化材学院牵头

生物与医药(0860

生物学院牵头

  三、工作内容

  1.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

  2.教学大纲的制定;

  3.确定各领域研招自命题参考用书,包括书名、版次、著者等具体信息;

  4.确定各领域研招自命题考试大纲。

  四、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调研阶段(3月17日-3月20日):各学位点深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积极开展多形式省内外高校、企业调研与咨询工作,对标一流应用学科进行充分调研,同时积极听取同行专家、学科骨干、授课教师、用人单位等意见建议,提出本学位点(领域)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方案。

  2.撰写初稿阶段(3月21日-3月24日):各学位点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和本学科特点,结合《商洛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附件1),在已有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体系结构基础上进行修订。

  3.论证完善阶段(3月25日-3月27日):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科专家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评审论证,原则上应包括教指委专家,并根据专家反馈意见组织修改与补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形成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各领域研招自命题参考用书考试大纲。

   4.报送阶段(3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需在3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经学院院长、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学科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lxy_xkbgs@126.com。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作为指导研究生教育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教学活动和管理的核心依据。各学位点所在学院需给予高度重视,开展全面的系统调研和论证工作,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必须严格遵循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规范流程,制定出符合我校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高质量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并妥善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工作。

  2.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各领域研招自命题参考用书、考试大纲一经确定报送后,学校将适时对外进行发布,用于后续研究生招生宣传等工作,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经过严格审批流程,由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充分阐明修改理由,并提交详细修订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教育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研究生人才培养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3.学校鼓励探索企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对于行业企业的订单式人才需求,可单独设置制定针对性人才培养方案。学校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工学融通为途径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鼓励校企联合开设定制课程。

   4.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办公室。

学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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